去年,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受贿、行贿案件及侦结案件数等,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。 |
● 2012年,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522件564人;其中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82 件96人,查处处级以上干部79人,其中厅局级10人。
● 2012年,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76件382人,立案查办受贿、行贿案件及侦结案件数等方面,均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。
文/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穗检宣
去年,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受贿、行贿案件及侦结案件数等方面,均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。日前,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接受采访,畅谈广州市检察机关在建设“廉洁广州”方面的作为。他透露,由市检察院牵头起草的《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》现已交由市人大内司委审议中。
记者:去年“三打”中,广州市检察机关在打击商业贿赂取得了什么成效?
王福成:广州市是全省“三打”工作的主战场,广州市检察机关作为全市“三打”工作的中坚力量之一。2012年,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76件382人,立案查办受贿、行贿案件及侦结案件数等方面,均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。
在“三打两建”专项行动期间,我们突出查办社会舆论关注,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案94件95人,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78件82人。查处了广州市民政系统、广州市城管系统等一批窝串案。海珠区检察院通过一条行贿线索,挖出背后医疗系统商业贿赂窝串案21件21人,涉案金额达143万多元。
记者:广州市检察院在建设廉洁广州、打击职务犯罪方面有什么亮点?
王福成: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。2012年,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522件564人;其中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82 件96人,查处处级以上干部79人,其中厅局级10人。同时,检察机关还加大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,去年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2件149人,其中,重、特大案件30件30人,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6件17人(含厅局级要案2件2人)。
记者:《关于建设廉洁广州重点工作分工方案》中明确,将由市检察院牵头研究制定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。请问目前进展如何?这部法规有何亮点?
王福成:去年9月中旬,我院起草了《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》的征求意见稿,随后又做了进一步修改,形成目前的《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》,交由市人大内司委审议中。
这部《条例》有不少亮点和特色:突出了廉洁广州的概念,“廉洁广州”入条例,将广州市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和任务法制化;对广州市预防腐败局进行了职能定位,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的专业化水平;完善了广州市职务犯罪预防体系,规定了成立由预防腐败局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审计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人事、财政等部门和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;扩大了对“行贿犯罪”的遏制预防,将行贿犯罪档案扩大为“行贿档案”;增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和家庭财产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;完善了担任正职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限制机制;等等。